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鼓勵期貨市場創新服務實體經濟,拓展期貨市場服務產業企業風險管理的廣度和深度,大連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大商所”)決定2019年開展“企業風險管理計劃”試點工作。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試點原則
(一)依托期貨市場,鼓勵利用期貨功能滿足產業企業實際風險管理需求的試點項目。
(二)注重典型示范,鼓勵服務產業鏈相關節點重點龍頭企業的試點項目。
(三)激發主體動能,鼓勵相關金融機構和產業企業基于自身優勢發揮主導作用的試點項目。
(四)強調綜合施策,鼓勵全流程多維度綜合解決產業企業實際問題的試點項目。
(五)凸顯場內作用,鼓勵充分利用場內期貨期權進行風險對沖的試點項目。
(六)注重平臺建設,鼓勵與“大商所綜合服務平臺”相配合的試點項目。
二、試點內容
“企業風險管理計劃”試點主要包括場外期權試點、場內期權推廣試點及基差貿易試點等三種模式。
三、試點要求
(一)場外期權試點
1.申請主體
試點申請主體為已完成場外衍生品業務備案的期貨公司以及證券公司、商業銀行、貿易類或非貿易類產業企業。申請主體須以總部、總行、總公司名義申請試點。
非貿易類產業企業作為申請主體,須同時為試點服務對象,且滿足表1相應企業類型及規模要求。
貿易類產業企業作為申請主體,須同時為試點服務對象,同時與上下游企業開展含權貿易,且上下游企業至少一方需滿足表1相應企業類型及規模要求。
2.服務對象
試點服務對象可以為滿足表1相應企業類型及規模要求的非貿易類產業企業;可以為同時與上下游企業開展含權貿易的貿易類產業企業,要求上下游企業至少一方需滿足表1相應企業類型及規模要求。
針對工業品的試點服務對象可以為保險公司,要求保險公司對應的產品服務對象須為滿足表1相應企業類型及規模的非貿易類產業企業。
同一家非貿易類產業企業每個品種只能參與一個場外期權試點項目,且過去幾年累計參與大商所場外期權試點次數不超過3次。
3.試點品種
試點品種為大商所相關期貨品種(表1)。項目涉及多個品種的,須指定主品種。
4.試點模式
試點模式是以大商所期貨相關品種為標的,為服務對象提供符合其生產經營實際的場外期權產品及相關服務。相關金融機構可通過場內期貨、期權或大商所認可的其他有效方式進行風險分散。
服務對象在試點項目中不允許存在凈賣權敞口。
5.試點規模
單個試點項目單筆場外期權應達到最低現貨量要求(表1)。單個試點項目涉及多個品種的,主品種須達到單筆場外期權最低現貨量要求。
表1:場外期權試點單筆期權現貨量及服務企業類型及規模要求
試點 品種 |
單筆場外期權 最低現貨量(噸) |
試點服務企業類型及規模要求 |
企業類型 |
規模要求 |
玉米淀粉 |
1000 |
深加工企業 |
玉米年用量≥30萬噸 |
500 |
消費企業 |
玉米淀粉年用量≥5萬噸 |
黃大豆1號 |
1000 |
壓榨企業 |
大豆年加工量≥5萬噸 |
黃大豆2號 |
1000 |
壓榨企業 |
大豆年加工量≥100萬噸 |
豆油 |
1000 |
壓榨企業 |
豆油年產量≥20萬噸 |
棕櫚油 |
1000 |
精煉企業 |
棕櫚油年產量≥60萬噸 |
雞蛋 |
200 |
養殖企業 |
雞蛋日均存欄量≥100萬只 |
200 |
消費企業 |
雞蛋年用量≥6000噸 |
焦炭 |
5000 |
焦化企業 |
焦炭年產量≥150萬噸 |
5000 |
鋼鐵企業 |
粗鋼年產量≥350萬噸 |
焦煤 |
5000 |
煤炭企業 |
煉焦精煤年產量≥200萬噸 |
5000 |
焦化企業 |
焦炭年產量≥200萬噸 |
5000 |
鋼鐵企業 |
粗鋼年產量≥350萬噸 |
鐵礦石 |
10000 |
國產礦山 |
精礦年產量≥300萬噸 |
10000 |
鋼鐵企業 |
粗鋼年產量≥350萬噸 |
聚氯乙烯 |
200 |
上游生產企業 |
PVC年產量≥25萬噸 |
100 |
下游加工企業 |
PVC年用量≥5萬噸 |
線型低密度聚乙烯 |
200 |
上游生產企業 |
PE年產量≥10萬噸 |
100 |
下游加工企業 |
PE年用量≥2萬噸 |
聚丙烯 |
200 |
上游生產企業 |
PP年產量≥10萬噸 |
100 |
下游加工企業 |
PP年用量≥6萬噸 |
乙二醇 |
200 |
上游生產企業 |
乙二醇年產量≥10萬噸 |
100 |
下游加工企業 |
乙二醇年用量≥20萬噸 |
(二)場內期權推廣試點
1.申請主體
試點申請主體為期貨公司。申請主體須以總部名義申請試點。
2.服務對象
試點服務對象須為相關品種對應的非貿易類或貿易類產業企業,且參與過該品種的期貨交易。
同一家產業企業只能參與一個場內期權推廣試點項目。
3.試點模式
試點模式為期貨公司培育產業企業直接利用場內期權對生產經營中的風險進行管理,包括現貨及標的期貨相關風險,提升整體風險管理效果。
4.試點品種
試點品種為大商所豆粕期權、玉米期權。
5.試點要求
項目的期權交易策略應嚴格服務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實際風險管理需求。產業企業在項目運行期間用于風險管理的試點品種期權持倉量超過2000手的天數不少于20個交易日。
期貨公司須將產業企業的風險管理需求、期權交易策略、企業期現貨及期權持倉盈虧、期權功能發揮等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形成產業企業應用場內期權進行風險管理的完整案例。
(三)基差貿易試點
1.申請主體
試點申請主體為期貨公司或開展基差貿易的貿易一方。
期貨公司須以總部名義申請試點。
開展基差貿易的貿易一方也可直接申請試點,但須有期貨公司作為試點參與主體提供相關服務。
2.服務對象
試點服務對象為開展基差貿易的貿易雙方。
試點要求作為服務對象的基差貿易雙方中,至少有一方為滿足表2要求的非貿易類產業企業。
同一家非貿易類產業企業每個品種只能參與一個基差貿易試點項目。同一個試點項目只能申請場外期權試點、場內期權推廣試點和基差貿易試點的其中之一。
3.試點品種
試點品種為鐵礦石、焦煤、焦炭、聚氯乙烯、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乙二醇、玉米、玉米淀粉。
4.試點模式
試點模式為貿易雙方簽訂基差貿易合同,用“期貨價格+基差”模式進行定價,并在期貨市場有對應的風險管理行為。要求簽訂基差貿易合同和點價的時間間隔原則上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5.試點規模
各個試點品種對應的原則性試點個數上限以及單個試點項目的最低現貨量要求見表2。
表2:基差貿易試點最低現貨總量及參與主體要求
試點品種 |
試點 數量 (上限) |
各項目最低現貨總量(噸) |
參與主體類型和規模要求 |
支持費用標準(元/噸) |
良好 |
優秀 |
鐵礦石 |
20個 |
10000 |
至少一方是鋼鐵企業,且2018年粗鋼產量≥350萬噸; 或礦山企業,且2018年鐵礦石精礦產量≥300萬噸 |
10 |
13 |
焦煤 |
5000 |
至少一方是鋼鐵企業,且2018年粗鋼產量≥350萬噸; 或煤礦企業,且2018年煉焦精煤產量≥200萬噸; 或焦化企業,且2018年焦炭產量≥150萬噸 |
20 |
26 |
焦炭 |
5000 |
至少一方是鋼鐵企業,且2018年粗鋼產量≥350萬噸; 或焦化企業,且2018年焦炭產量≥150萬噸 |
30 |
39 |
聚氯乙烯 |
10個 |
500 |
至少一方是上游生產企業,且2018年PVC產量≥25萬噸; 或下游消費企業,且2018年PVC用量≥5萬噸 |
60 |
78 |
線型低密度聚乙烯 |
500 |
至少一方是上游生產企業,且2018年PE產量≥10萬噸; 或下游消費企業,且2018年PE用量≥2萬噸 |
60 |
78 |
聚丙烯 |
500 |
至少一方是上游生產企業,且2018年PP產量≥10萬噸; 或下游消費企業,且2018年PP用量≥6萬噸 |
60 |
78 |
乙二醇 |
500 |
至少一方是上游生產企業,且2018年乙二醇產量≥10萬噸; 或下游消費企業,且2018年乙二醇用量≥20萬噸 |
60 |
78 |
玉米 |
10個 |
10000 |
一方是下游消費企業,且2018年玉米用量≥100萬噸 |
15 |
19.5 |
玉米淀粉 |
5000 |
至少一方是玉米淀粉生產企業,且2018年玉米淀粉產量≥50萬噸; 或下游消費企業,且2018年玉米淀粉用量≥20萬噸 |
15 |
19.5 |
四、試點流程
2019年“企業風險管理計劃”試點工作采用“事前備案、過程跟蹤、事后評審”的方式進行:
(一)事前備案
1.備案申請
自通知發出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申請主體可進行場外期權試點和基差貿易試點的備案申請。自通知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申請主體可進行場內期權推廣試點的備案申請。
確有客觀原因需要延期,可提出書面申請。
(1)場外期權試點
申請主體最多只能申請3個試點備案,且涉及品種及服務對象不可重復。
申請主體須提交《2019年大商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場外期權試點項目備案表》和《2019年大商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場外期權試點項目計劃書》(附件1,2),由申請單位蓋公章并經公司總部級負責人簽字確認。
申請主體須提交場外衍生品主協議、補充協議、履約保障協議副本,以及該試點項目的至少一筆場外期權交易確認書(如涉及保險產品,則須要提供相應保單)。
(2)場內期權推廣試點
申請主體最多只能在每個場內期權品種上申請1個試點項目。
申請主體須提交由申請單位蓋公章并經公司總部級負責人簽字確認的《2019年大商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場內期權推廣試點項目備案表》和《大連商品交易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場內期權推廣試點項目計劃書》(附件4,5),以及由試點服務的產業企業蓋公章并經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的《2019年大商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場內期權推廣試點項目參與確認書》(附件6)。
(3)基差貿易試點
申請主體須提交《2019年大商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基差貿易試點項目備案表》和《2019年大商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基差貿易試點項目計劃書》(附件7,8),由申請單位蓋公章并經公司總部級負責人簽字確認。
申請主體須提交基差貿易雙方簽訂的基差貿易合同副本及相關材料。
2.備案確認
大商所對備案材料進行審核,向符合要求的備案申請主體發送“備案確認函”,表示備案成功。場內期權推廣試點項目自備案成功后正式運行。
(二)過程跟蹤
備案成功的場外期權試點項目及基差貿易試點項目運行期間,申請主體須按要求每半個月(每月15日、30日)向大商所提交《2019年大商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場外期權試點項目進度表》和《2019年大商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基差貿易試點項目進度表》(附件3,9)。
大商所將針對備案成功的場內期權推廣試點項目,通過走訪調研產業企業、組織沙龍座談等形式跟蹤項目進展。
大商所不定期對備案成功的各試點項目進展情況進行問詢。大商所有權取消不按要求提交材料、接受問詢的試點項目。
(三)事后評審
1.結項申報
備案成功并運行完成的場外期權試點項目和基差貿易試點項目須于2019年12月15日前向大商所申請結項。
備案成功并運行完成的場內期權推廣試點項目須于2019年12月1日前向大商所申請結項。
2.結項評審
大商所對結項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向符合要求的申請主體發送結項評審通知,并組織結項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試點經費支付對象及金額。大商所將在結項評審前向申請單位發布結項評審答辯指引。
3.落實經費
大商所向通過結項評審的申請主體支付相應經費。
五、試點經費
表3:“企業風險管理計劃”試點經費支付方案
試點 名稱 |
支付 方式 |
等級 |
等級確定標準 |
支付 標準 (單項) |
支付 上限 (單項) |
支付 個數 |
場外期權試點 |
按實際發生的權利金金額進行支持 |
優秀 |
結項評審得分80分(含)以上且排名前10名的試點項目 |
權利金的80% |
50萬 |
20個 |
良好 |
結項評審得分60分(含)以上,排名前20,且未入圍優秀等級的試點項目 |
權利金的50% |
場內期權推廣試點 |
定額支持 |
入圍 |
每個期權品種結項評審得分60分(含)以上且排名前10名的試點項目 |
30萬(豆粕)、 20萬(玉米) |
—— |
豆粕10個、玉米10個 |
基差貿易試點 |
按現貨量進行支持 |
優秀 |
根據結項評審得分,黑色、化工和農產品三個板塊各試點項目排名的前30% |
表2 |
鐵礦石100萬,其他試點品種50萬 |
40個 |
良好 |
根據結項評審得分,黑色、化工和農產品三個板塊各試點項目排名前20、10和10名中未入圍優秀等級的試點項目 |
表2 |
本通知解釋權歸大商所。請有意向的相關金融機構按照通知要求開展試點推進工作并把握好時間節點,逾期大商所將不予受理。
聯系人:姜琦、王羽寧
電 話:0411-84808381 18040103608
0411-84808307 15840604263
郵 箱:[email protected](場外期權試點)
[email protected](場內期權推廣試點)
[email protected](基差貿易試點)
附件1:2019年大商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場外期權試點項目備案表.docx
附件2:大連商品交易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場外期權試點項目計劃書.docx
附件3:2019年大商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場外期權試點項目進度表.docx
附件4:2019年大商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場內期權推廣試點項目備案表.docx
附件5:大連商品交易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場內期權推廣試點項目計劃書.docx
附件6:2019年大商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場內期權推廣試點項目參與確認書.docx
附件7:2019年大商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基差貿易試點項目備案表.docx
附件8:大連商品交易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基差貿易試點項目計劃書.docx
附件9:2019年大商所“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基差貿易試點項目進度表.docx